| 叶剑英原名叶宜伟,字沧白。广东省梅县人。一九一七年入云南讲武堂。参与筹建黄埔军校,任教授部副主任。一九二六年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师长,后任四军参谋长。一九二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参加领导广州起义。一九二八年赴莫斯科学习。一九三○年回国,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部部长、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和红军学校校长、瑞金卫戍司令员,福建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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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司令员,军委四局局长,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,红一方面军和军委参谋长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参谋长,后在南京、汉口、长沙、桂林、重庆等地做统一战线工作。一九四一年任中央军委参谋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北平"军事调处执行部"中共代表,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,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,中国人民 |